野史秘聞:古代慘無人道的監獄,女犯命運尤其淒慘!
追根溯源,中國的監獄起源於夏代的叢棘,亦稱「棘叢」。棘,植物名,亦稱「酸棗樹」,多生於山中和戶外,開綠色小花,葉呈橢圓形,莖上多尖刺,秋後枝幹老化,尖刺愈加堅固鋒利。
為了賞罰戰俘和奴隸,奴隸主就到山上砍來山棗樹,編成圍牆,將罪犯困人絲棘之中,「系用徽墨,(置)於叢棘。」到了商代監獄逐漸發展為「牢」。
廷尉監獄軟禁政治犯監獄
「廷,平也,治獄貴幹,古以為號」,「尉」是武官的稱號,因武官與獄官共制,故稱刑獄之官為「尉」。廷尉詔獄,是廷尉按皇帝旨意辦理的監獄,首要軟禁將相大臣、皇親國戚。
漢代名將周勃曾率兵打敗項羽,屢立戰功,又與陳平合謀誅殺諸呂,立劉恆為帝。但在他歸隱後有人告他謀反,文帝將其拘捕,關押於京城廷尉詔獄。周勃終身,為人誠篤,短少文明,面臨冷牆鐵壁,束手無策。
後在獄卒的指點下,才敢傳書薄太后,並讓自個的兒媳、文帝的公主作證,才逃過一死,官復原職。老周雖逃過了牢獄之災,但小周亞夫卻未能逃過,終因「謀反之罪」,重蹈覆轍,被關押於廷尉詔獄,後絕食身亡。
據史料記載,漢武帝時,詔獄之風更是愈刮愈烈,凡政見不相同,圖謀不軌的都被坐牢。其間,絕大多數為皇帝親手交辦案子,關押人數達七萬餘人。除了廷尉詔獄外,還有上林詔獄、若盧詔獄、司空詔獄等。淮南王劉安與中郎伍謀反被人揭發後,被囚於上林詔獄。
永巷掖廷獨自關押女犯的監獄
假如追溯中國女犯監獄之最,當屬永巷。永巷是宮內一條細長的冷巷,起初是宮內供宮女、嬪妃地點的當地。後來,跟著宮殿戰役的深化,永巷就成了獨自關押宮中女人犯罪者的監獄。在永巷許多被關押的女囚中,最有名望的也是遭到虐待最深的當屬劉邦的愛妃——戚夫人。
戚夫人貌美如花,能歌善舞,為人和順,深受劉邦喜歡。劉邦身後,戚夫人遭到史無前例的虐待。呂後先是命令將其關押於永巷,剔去秀髮,戴上腳鐐,穿上囚服,罰之春米。因為思兒過度,戚夫人就創作了一首「春米歌」。誰知道這首本來思兒的歌曲,又拉開了悲慘劇的前奏。
呂後暴虐的命令,處死戚夫人的兒子趙王滿意,又將戚夫人廢為「人彘」,斷其手足,挖去雙眼,藥熏其耳,藥逼其啞,並把戚夫人關押在整天不見陽光的窟室內,糟蹋至死。戚夫人遭此嚴刑,就連呂後的兒子惠帝都以為:這不是人做的事。
漢代的掖廷邵獄在辦理上逐漸標準,並設置了專管女犯監獄的官置——掖廷令。掖廷邵獄名為關押犯罪者,其實大都是政治鬥爭、宮殿之爭的犧牲品。乃至,是含冤入獄。李陵抗擊匈奴失利後,其家人悉數入獄,他媽媽被囚於保宮獄。
漢武帝晚期,一方面將鉤弋夫人的兒子立為太子,另一方面又平白無故地將鉤弋夫人關入掖廷詔獄。過後,大臣不解,武帝道出了原由。「子幼母壯,煢居一處,豈不淫乎?」就這樣,鉤弋夫人在監獄裡不明不白地了卻餘生。
在漢代女犯監獄除了永巷、保宮之外,還有暴室,屬掖廷令。暴室是拘禁賞罰有罪的宮女、皇后、貴人的當地。她們受賞罰後,首要是為皇家製衣做被。因為漂染的紗布都要暴曬,故取名「暴室」。
漢桓帝好色,除三宮外,博採宮女六千餘人。對此,皇后不滿,後受許貴人離間,桓帝廢了皇后,打人暴室,鬱鬱而死。
蠶室處分宮刑罪犯的監獄
蠶室,原意是養蠶的當地,但為何把這樣清閒之地與可怕的監獄聯絡在一起呢?因為本來蠶室怕風,受了宮刑的人也怕風,也需求像蠶室相同避風取暖,故把蠶室演義為監獄。
在漢代,設有蠶室署,擔任處理宮刑罪犯的辦理。遭到宮刑的罪犯,即「丈夫割其勢、女子閉子宮」。這種賞罰在漢之前已有,但設置部分進行辦理,並獨自對此類罪犯進行處分關押,還尚屬初次。
從賞罰的視點上來看,宮刑是僅次於死刑的一種賞罰,但從肉體上和精神上來說將是一種極大的糟蹋和羞恥。許多此類罪犯甘願承受死刑,也不承受宮刑,但有些罪犯為了工作、出路或許家庭,也會被逼承受。
聞名史學家司馬遷因為敗將李陵進言而激怒武帝,將其拘捕,判為死刑。若按其時法令,錢可折罪,能夠免除司馬遷死刑或承受宮刑,但司馬遷沒錢,好在「皇恩浩蕩」,司馬遷沒錢也未遭到死刑,而是改判為「宮刑」。就這樣,為了《史記》,司馬遷仍是委曲求全,在蠶室完成了令人讚頌的鴻篇巨著《史記》。
居室北軍關押將軍及侍衛人員的監獄
北軍是漢代護衛京城的工兵,首要擔任長樂宮的保鑣。因為伺候使命深重,且地理位置重要,故在軍內設獄,稱之「北軍獄」,關押有罪的武士或在上書中有忤逆皇上的官員,「軍交公車、人滿北軍」。
司馬遷的外孫楊惲,曾任平通侯,遷中郎將,素日為人率直,很有文才,但也有幾分驕奢,且愛有意找別人差錯,乃至栽贓。所以,滿朝上下,對之很是討厭,揭發之聲屢次不斷,後判關押北軍獄,按罪當斬,但皇上念其才調,免除了他的官職。貶為平民百姓。
失掉官爵的楊惲理應明哲保身,但他憑著自家工業和政界的關係網,不斷地會來賓,撈金錢,誇耀自個。所以,有人告他無悔過之意,並造成了天上的日食。
皇上聽後,十分惱怒,命令將楊惲再次關入北軍獄。後在抄家時,又發現楊惲給別人的信件,有大不敬之意。隨之,皇上命令斬首。其他與楊惲較好的官員一概免官治罪。
虎穴地牢懲治無賴無賴的當地監獄
虎穴,是地牢的一種,築於地下,也就是在地下挖個窟窿,方深大都丈,在出口處有一石板掩蓋,洞口有人看守。洞內通風才能和日子條件極差。因其形像虎口,故名「虎穴」,歸於長安縣的一個當地監獄,也稱「長安獄」。凡在虎穴承受賞罰的罪犯大都是「站著進來,躺著出去」。社會人士對「虎牢」也是談之變色,近之腿軟。
在這種情況下,朝廷不得不將尹賞調到京城任職。尹賞一就任就修築了一座地牢,取名「虎穴」。然後依據大眾告發,將那些有劣跡、沒戶籍、穿奇裝異服、持刀攜兇器之徒,悉數捕捉坐牢。
尹賞親身逐個過堂,除單個無罪釋放外,大多數犯罪者被軟禁虎穴內。因為人多擁堵,通風條件差,大大都罪犯都悶死於牢內。這件事在其時震懾很大,治安狀況當即明顯好轉。
在漢代,地牢多為當地監獄,由單個郡縣設置,首要是為了賞罰那些流氓、無賴,殺人放火,攔路搶劫,罄竹難書的罪犯。地牢關押條件粗陋,但罪犯難以逃脫。因為牢內漆黑,通風不暢,空氣渾濁,押犯擁堵,日子不保,許多罪犯性命難保。因而,一切犯罪者都對地牢毛骨悚然,只怕落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