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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徐小雅,今年27歲,在人群中,我算的上是一個姿色不錯的美女,再加上我平常喜歡運動健身,所以我身材也保養得也不錯。
原以為像我這樣的美女,一定會找到一個不錯的男人,成就一段美好的因緣。但是實際上,我兩次結婚,卻兩次離婚,每一次都沒有得到幸福。
在我23歲那年,我認識了一個有錢男人,交往了兩個月我們就閃婚了。他是個富二代,婚後我才發現他不學無術,每天只知道玩。公公婆婆對他寵愛有加,所以我對老公的抱怨也就引來了他們的敵意。
有一次老公公然帶了一個漂亮的女人回家,然後直接跟我提出了離婚。老公說那個女人懷孕了,而且那個女人家非常有錢,且是老公的公司的大客戶。
當時為了息事寧人就連婆家人也同意我和老公離婚,然後娶那個女人。離婚時,出於道德,公公提出給我60萬的離婚財產。
離婚後,我住回了娘家。剛開始爸媽罵我不懂事,說那麼好過的日子你不過。但是當他們知道公公給了我60萬時,他們卻高興的笑了,還拍手稱讚說離得好,說婚姻不能將就。
一個月後,我在上班的地方認識了一個有錢男人。我們交往了三個月,他就跟我求婚了。
結婚前,我媽說不要把離婚財產帶過去,讓我暫時存她的名下,以防被男方惦記。我覺得我媽說得也對,就把60萬塊錢存她卡里了。
再婚後,老公對我非常的疼愛,但是沒想到婚後不久婆婆一直催我生孩子,但是我們努力很久一直不孕,後來去醫院檢查,才知道我身體不行,這輩子都不能生育。
得知這個消息後,婆婆逼著老公和我離婚了。當時我不願放手,抱著老公一直哭,老公也捨不得,但是他不敢違抗婆婆的命令,最後為了表示自己的歉意,分給了我50萬作為補償。
就這樣,我再次離婚,帶著50萬滿心傷痛的回了娘家。父母看到我手中的五十萬,立馬笑的合不攏嘴,說那種人家離了也好。
今年開春的時候,弟弟談了一個女朋友,女方要彩禮三十萬,還有一套房子和車。我媽二話不說,把我的錢拿出來了,但是還差十幾萬,於是我媽又開始勸我去結婚。
聽到這裡,我算是徹底明白了。怪不得我每次離婚,父母都高興的拍手稱讚,原來他們是用我離婚的錢給弟弟存老婆本啊!

【情感案例,圖文無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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