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時婆婆不給彩禮不買房 現在半身不遂要我照顧
結婚五年,結婚的時候沒給買房,沒給彩禮。
耳環項鍊,老媽給買的,戒指老公買的,再就是給我買了幾件衣服。
期間回過一次婆家,鬧得挺不愉快的,公婆第一天第一次見面就問我,以後準備給他們多少生活費。為此吵了一架。後來就不來往了。
但是我老公每三五個月給一次生活費,兩三千的給。陸陸續續的給他們兩個又買了社保,醫保,後來我一生氣就辭職了,因為我發現我辛苦幹三個月的工資剛夠給婆婆買社保。然後就一直沒上班,到年底就兩年了,現在一直是花老公的錢。老公6000工資,每月給我2000,房租1000。剩下的他自己分配。
就因為我辭職了再沒上班,婆婆多次挑事,導致我和老公吵架,打家具。最嚴重的一次氣的我嘴巴鼻子全都是皰,飯都吃不下,吃藥都不管用,最後打吊瓶打了三天。
最嚴重的那次是婆婆打電話要錢,要完之後跟我老公說,我老公的一個親戚娶的媳婦,得了癌症晚期還在堅持上班,又說不知道那個表弟媳白血病了還在上班。
掛了電話我老公就教訓我說,人家癌症晚期都上班,白血病都上班,然後說我好吃懶做,愛買東西,反正一堆毛病。那次我們冷戰了半個月,一度吵到要離婚。
然後就一直這麼過,半個月前婆婆突然腦出血被送醫院,然後老公給了一萬,小叔子給了五千,剩下的好像是他親戚給湊的,做了手術,現在半身不遂了,我老公的大姨在婆家伺候我婆婆。
現在我老公的舅舅,大姨還有我公公要求讓我婆婆到我們這裡,由我來伺候。我就樂了。
我給出我老公的方案:要麼停職,要麼辭職,可以分居,可以離婚,你回去伺候你媽。
要麼你把你媽接過來伺候,我回我娘家,分居也可以,離婚也可以,你媽啥時候走我啥時候回來。
反正我的底線不能和你媽同處一處。
老公的意思反正我現在沒上班,讓我先伺候著,萬一伺候的好點了,可以從回去,可以給我開2000工資,就是每個月給我4000,要麼接過來他顧保姆不用我管,我連飯都不用做了,保姆一塊連我都伺候了。
我說你想也別想,和你媽我們兩個只能有一個,自己選。然後就僵持了,現在就是每天他媽那邊的親戚能打八百個電話。
我小叔子之前帶回去女朋友,人家要房要彩禮,公婆買不起,最後人家女方的父母一生氣,把小叔子招成上門女婿了,這事我老公和小叔子說了,弟媳表示他們肯出5000就是天大的恩賜了,絕對不會管,要管也行,婚離了再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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