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魔咒:婚後身材走樣遭老公「嫌棄」和我離婚,3年後再見到我,前夫驚訝的「合不攏嘴」!
我今年27歲,現在已經和前夫離婚快3年了。我和他屬於閃婚吧,認識不到4個月時結婚的,我們離婚時還沒有要孩子。
說起離婚的原因,其實是他先拋棄我的,我和他結婚時22歲,我們都是農村的,他家裡催的緊,我父母也希望我早點成家,我們就在一起了。那會我長的還可以的,婚後,我們一起去外邊打工,我在商場賣服裝,他在商場做保安。
那時候我比較愛吃零食,因為愛睡懶覺,幾乎不吃早餐,就是靠零食充飢,加上每天在商場賣服裝不怎麼運動,結果就發現身體越來越走樣,一年之後,我的體重達到了136斤,老公就開始對我有點不滿意了,說我一點都不注意自己的形象,還說我也懂得關心他,連飯也不會做,對我越來越冷淡,就是彼此的夫妻生活都不願和我過了,為此,我就很傷感。經常會和他吵架,他就更加反感我了。
最終,我們鬧的越來越僵,甚至到了冷戰狀態,後來他明確和我提出要離婚,說對我已經沒有感覺了,他家人知道後,也管不了他,沒辦法我就和他辦理了離婚手續。兩年的婚姻就這麼說散就散了,我當時情緒很低落,在睡不著覺的時候,開始徹底反思自己,我也知道是我自己存在一定問題,比如不怎麼會照顧人,不會做好吃的,也容易亂發脾氣,沒有控制好自己的體重,總以為結婚了就可以放松自己了。結果我錯了,我要好好努力改變自己。
後來,我辭職了,找到也是做服裝生意的表姐,和她一起學習服裝生意,一起打拼,在表姐的帶動下,我很快在這個領域立穩了腳跟。閒暇時我和表姐一起堅持去做減肥美容,幾年後,我的體形不但變苗條了,而且整個人的氣質也不一樣了,加上生意也做得風生水起,在人們眼中成了名副其實的白富美。當我穿著時尚的名牌,開著自己的豪華車子回到老家時,沒人因為我是離婚女人而鄙視我,反倒是投來了許多豔羨的目光。
前夫聽別人說我回老家後和先前已經不一樣現在已經是個大美人了,他就跑來找我,當一看到我後,前夫的嘴張的大大的,驚訝的合不攏嘴。他跟我說以前怎麼不覺得我漂亮,當初瞎了眼才會嫌棄我,他說要和我重歸於好,說以前是他錯了,是他太小孩子氣不夠成熟,也不該那麼挑剔我,希望我能原諒他和他復婚。我應該答應他嗎?我現在覺得我一個人過得很開心很幸福。
回復:
記得是誰說過一句話:年輕時不懂愛情!你們當初也是太年輕了,過早的走入婚姻,而且是閃婚,所以彼此對於婚姻的理解很表面,很形式化,結果導致根基不穩,因為一點點原因,你前夫就選擇和你離婚拋棄你,表面上看是他嫌棄你體型變胖了,其實根本原因是你們感情不夠深厚,你們的心沒有在一起。
當然,你也承認了你自己存在的一些問題,並能通過自我反思後去謀求改變,這點應該為你點贊,你是個懂得知恥而後勇的女子,為此,你通過努力也確實做到了。你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和收獲證明給自己看。相比之下,你的前夫似乎缺少一點骨氣,乃至有點勢利眼的味道。當初他看不上你選擇拋棄你,現在看你變了樣又來放低姿態求復合,這樣的男人有一點點吸引力嗎?你現在還真的能夠看上他嗎?希望你遵循自己內心的真實。
不過,對於你前夫來說,你可以不選擇和他復婚,也可以很看不起他,但是你卻不能不對他報以一份感謝,一是感謝他曾經陪伴過你兩年的時間,二是感謝他的毅然拋棄和絕情,激勵了你的人生成長,讓你在逆境中飛揚,或許沒有他的離婚刺激,也就沒有你今日的發達呢。
所以,還是那句話,是否和前夫復婚,是你自己的事情,你心裡有他在乎他還愛他,那麼選擇復婚也是你的權利和自由,你不想復婚,也沒有人會強迫你,只是你需要為你人生的幸福做出最明智的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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